一、
領取
《出國、赴港澳任務批件》
國際司辦理
任務審批程序完成后,外事中心人員將電話通知申請人(辦理人)至外事中心領取《出國、赴港澳任務批件》。
聯(lián)系人及電話:
靳小丹 68205836
。
二、
辦理
政審
申請人(辦理人)憑《出國、赴港澳任務批件》復印件及其他政審材料赴人教司辦理政審。
三、
辦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
手續(xù)
1、
無
港澳通行
證或證件
失效
證
者
須持以下
材料
辦理
:
(1)
申請人
(辦理人)
持
任務批件原件
(2)
和
團組所有成員政審原件
(3)
至
中心填寫《申請因公往來港澳特別行政區(qū)通行證及簽注事項表》
。
3張白底小2寸照片
(4)
申請人身份證
正面復印件
(5)
填寫《申請因公往來港澳特別行政區(qū)通行證及簽注事項表》
(可在外事服務中心提前領?。?
2、
已
如已有
持
具
有
有效港澳通
行
信
證
者
須
持以下材料
辦理
:
(1)
申請人(辦理人)
任務批件原件
(2)
團組所有成員政審原件
(3)
填寫《申請因公往來港澳特別行政區(qū)通行證及簽注事項表》
(可在外事服務中心提前領?。?
聯(lián)系人及電話:
修小婷
李帥穎
68205838、66038851